14世纪后期不仅是诗,也是戏剧的萌生期。罗马帝国时期,教会反对演戏,但是教会的礼拜式中已包含有戏剧性的成份,10世纪时延伸为戏剧的初步。这种礼拜式的戏剧后来规模愈来愈大,整个教堂都致力于演出,以致戏剧成份竟强过宗教成份,使教会为之惊恐。从14世纪起,教会将戏剧由教堂移出,放到附近地区。戏剧于是世俗化:演员不是教士,而是专为演出这些戏剧组成的行会成员,并且说英语而非拉丁语。剧作家写作较长的戏剧性脚本以取代简短的礼拜式讲辞。圣经故事是戏剧的中心,但同时引入不见于圣经的人物及滑稽事。在宗教节日,各行会在市镇附近演出一连串圣经剧。每一场戏均在一个高台上演出,台下有轮子,可由一地拉到另一地。 与前几个世纪相比,15世纪在知识和学术上是枯燥而萧条的,大学生人数比以前减少,优雅韵文日渐衰落。与此同时,通俗文学却很发达,如民歌、欢歌、奇迹剧及书信的写作。15世纪就叙事民歌而言是一个伟大的时代。关于罗宾汉的民歌,反映出这一时代的许多特征,包括普通民众对州郡执法官的憎恨,对自由民阶级的尊敬,以及相信国王的主持公道。通俗文学的发达,同人们普遍识字有关。当时,各地都纷纷兴建文法中学,至15世纪末,全英国已有三四百家学校。此外还出现了四大律师学院,使得15世纪成为司法辩护的黄金时代。印刷机也在此时传入英国。这一切造就了愈来愈多的世俗知识分子,从而为迎接下一世纪文艺复兴高潮的到来准备了肥沃的土壤。 |